老师您好,背景如下:
A公司是外贸公司,B公司是代理报关公司,A和B公司之间只签署了委托代理报关协议,具体代理报关费用是由A公司的境外客户C承担,因此A和B之间没有交易往来,但是因B公司的过失导致A公司出口商品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退税,这种情况下,A和B之间是否应当签署索赔协议,由B公司打款给A公司,A公司再开具收据给B?
以及会计处理上,A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到B公司的索赔款后,计入其他收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