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某个客户的应收帐款,为2024年12月底产生,税务系统中的销售发票已在2024年12月开具并提供给客户,逾期一年左右。其中部分AR将会形成坏帐,(即无需客户回款),双方现在草拟s相关的免除协议,对于免除付款的这部分AR,请评估对税务的影响?(不限于VAT和所得税角度),另不确定对于已开的销售发票的销项税是否有影响?另对于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资料或申请什么税务流程以防后期税务核查。
请提供相关的税务法则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