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司为员工发放购物卡200元,假设个税税率20%,我司按照200/(1-20%)=250还原去给员工申报个税,且该50个税又公司承担缴纳给税务局。如果我司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要列支该50元,是要看账务处理方式吗?
法规说为员工代垫的个税,要算作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不能作为管理费用单独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