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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一直是海关估价及稽查工作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海关与税务共享执法标准以及执法信息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企业在审查特许权使用费的合规性时,必须同时从海关与税务的双重视角着手。
本次F-Council为大家邀请到上海海关学员海关法律系王律师,从海关法中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税条件、特权使用费的分摊以及申报新规与部门协作入手,为大家进行特权使用费的海关涉税实务解读。
价值要点:
1. 掌握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新规
2. 探究特许权使用费实操风险
分享嘉宾:
王先生 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律系教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王律师曾担任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审判员。2004-2014年在法院工作期间,曾主审各类行政案件100 余件,主持并参与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拥有丰富的行政争议解决经验。
2014 年起,任职于上海海关学院,从事海关法、税法等法律课程教学工作,与各地海关有着良好的工作关系,熟悉海关业务;并兼职从事关务及税务律师工作,长期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以及关务税务业务培训,熟悉律师行政诉讼技巧及跨国公司运作流程,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领域的海关法、税法法律服务。
王永亮律师现为上海市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调解员、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调处委员、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与上海市各级法院行政审判机关有着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活动安排:
14:00 主持人开场
14:05正式开始
一、海关法中的特许权使用费
1. 特许权使用费在海关法与税法中的差异
二、海关法中特许权使用费应税的条件
1. 应税的前提条件
2. 相关性的判定标准
3. 销售条件的判定标准
三、特许权使用费的分摊
l 二手机器设备与模具中特许权使用费的分摊
四、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新规与部门协作
1.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8号——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
五、海关与税务执法的冲突与协调
1. 海关与税务就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存在双重征税
15:15 互动问答
15:30 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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