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中国最大的创新领先的财税经理人专业实战经验分享会员机构
×

编辑会议备忘录

活动中将安排现场提问互动环节,如有任何内容希望与活动嘉宾交流,请将您的内容填写在以下方框中!
×

我预约的录音

×

邀请同事

单位名称:
邀请人数: 费用:¥0 /人
人员名单:
×

确定注册

备注(如有其他参会者,请务必填写参会姓名、电话和邮箱):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上海

国税函[2009]694号企业年金纳税要点解析答疑会

时间:2010-01-08  16:30-18:00 地点:上海 限定人数:150人

参与对象:

非会员:¥1,000
会员:联系CS@fcouncil.com或400 820 2536成为会员,享会员价


活动描述

F-Council空中电话会议中心
国税函[2009]694号企业年金纳税要点解析答疑会
——总局个人所得税政策制定人为您权威解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对其征税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上是明确的。但因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企业年金运作复杂,各地区、各企业差异较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在最新的国税函[2009]694号文中,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关规定:
         - 企业年金无递延纳税的优惠待遇;
         - 未归属个人部分可申请退税;
         - 以前年度年金未扣税的处理方法等要点。

F-Council在第一时间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制定者做客空中会议中心,为您权威解读最新政策要点,提点实际操作中的困惑,使您轻松应对个税最新变化!

谁应该参与
中外资企业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税务经理、人事经理

谁来主讲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处官员


活动流程
16:30-17:00  国税函[2009]694号要点解析
-企业年金无递延纳税的优惠待遇
-未归属个人部分可申请退税
-以前年度年金未扣税的处理方法等要点
-.......

17:00-18:00
  企业年金纳税实际操所Q&A

 

联系我们
客服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邮箱: 解答邮箱:cs@fcouncil.com
备忘录
暂未登陆,无法操作
活动资料
暂未登陆,无法操作
付款方式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注意事项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F-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F-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F-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