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商务部官员权威解读《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
活动介绍:
近日,商务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虽然此前的财税(2009)115号文在对符合优惠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认定资格上有过诸多界定,但是因为对于符合免/退税条件的研发中心审核办法和具体的退税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各地实际退税工作处于停滞阶段。商资发(2010)93号文进一步明确了财税(2009)115号文的具体操作办法。随着商资发(2010)93号文的发布,无疑给众多拥有研发中心的外资企业打入了一剂强心针!
此文进一步明确了:
外资研发中心资格应该经过哪些主管部门的批准及认定
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的要求及应提交的材料
投资总额、研发经费年支出额及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等的确定方法
……
此次F-Council独家邀请到商务部官员权威为您解读此文,让企业财税同行掌握最新最快的政策资讯,助您成功享受针对外资企业研发中心的税收优惠!
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查阅相关法规内容:
《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
活动特邀主讲嘉宾:
王军 商务部外资司处长
流程安排:
17:00 会议开始 主持人致辞
17:05-17:30官员权威解读《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
17:30-18:00 Q&A
18:00 会议结束
客服专线:400 820 2536 | 咨询专线:400 820 2536 |
咨询邮箱: | 解答邮箱:cs@fcouncil.com |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