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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总局官员权威培训最新出口退税新政——《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等

时间:2012-08-23  9:00-16:30 地点:北京 限定人数:30人

参与对象:

非会员:¥3,000
会员:联系CS@fcouncil.com或400 820 2536成为会员,享会员价


活动描述

总局官员权威培训最新出口退税新政——《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等

活动亮点
权威解读:两位总局政策制定官员全天为您逐条解析国税总局39号文及24号公告,梳理新政!
百废待兴:以往近百个文件均被废除,F-Council为您揭示出口退税新政的重要调整内容!

活动简介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等出口退税新政出台为企业带来诸多利好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及《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废止了以往近百个文件,延长了退税申报期限并废止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扩大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范围及规定部分出口货物征税改免税。

两大出口退税新政冗长繁杂,如何快速理解条文背后的深意并及时把握利好机会?
据F-Council调查了解,新政为各位同行带来利好机会的同时也引发了政策理解及实操上的困惑。“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是指没有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填写申报还是没有填写免退税申报表进行免退税申报?免税申报期次月是否指的是次年4月30日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

39号文对原有文件规定作了哪些调整
—扩大生产企业收购出口视同自产货物退税的范围
—明确生产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可实行出口退税的政策
—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
—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等

24号公告对原有文件规定作了哪些调整
—企业申报退税期限的放宽
—增加了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
—理顺出口退税企业注销程序
—规范外贸企业申报退税资料
—明确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的退(免)税范围
—增加了对免税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可以放弃免税、实行征税的规定

此次F-Council特别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进出口税收处与出口退税管理处主管官员,针对最新出台的39号文及24号公告中的重点调整内容作详细解读,帮助您重新认识,理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各项新规及实操细则。

活动特邀分享嘉宾
主管官员 进出口税收政策处 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官员 出口退税管理处 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流程安排
9:00 签到
9:30 活动开始 主持人致辞
9:45 官方解读:财税[2012]39号文深度解析(一)
   —财税[2012]39号文出台的背景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及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0:45 茶歇
11:00 官方解读:财税[2012]39号文深度解析(二)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计算等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及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等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
11:30 互动答疑
12:00 午餐
13:30 官方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台的背景
   —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申报程序和期限、资料要求、免抵退税
             申报数据的调整等)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申报程序和期限、资料要求等)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
14:45 茶歇
15:00 官方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二)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退
           (免)税申报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
   —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有关单证证明的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代理进口货物
              证明等)
   —其它规定
16:00 互动答疑
16:30 活动结束


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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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邮箱: 解答邮箱:cs@fcounc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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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注意事项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F-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F-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F-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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