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类项目时点差异调整
活动亮点
全新视角: 以纳税时点差异为出发点,全新解析收入类项目在会计处理、增值税处理与所得税处理之间的纳税调整!
活动简介
我国的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所遵循的原则方面有所不同,必然存在一些差异。企业如果处理不好这些差异,将会给自己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税务风险。因此,必须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正确了解和处理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减少纳税风险。
财税同行遇到的众多收入类项目因纳税时点不同等原因,在会计处理、增值税收入处理、所得税收入处理三方面会引起分歧。那么企业如何按合同正确判定交易模式和相应的纳税义务?如何得到税务机关的理解和认同?
F-Council2012年8月—10月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系列活动
F-Council一改以往单纯从税法或会计准则入手的角度,根据全新的调研数据将广大同行的实际问题划分为收入类项目、费用类项目、资产类项目三大类别,从会计处理、增值税处理、所得税处理三方面差异进行解析,并联系当下实操热点进一步深入每个细节!
本期会议内容摘要:
—收入确认时点差异
—纳税时点(直接收款、分期收款、预收款、代销、提供劳务)
董华 百丞税务咨询 副总经理
董华先生已从事税务咨询工作十余年,精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收政策,尤其擅长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处理与协调。曾为百余家大型企业集团、十余个税务机关和近万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授课。
董先生曾受F-Council邀请参加6月北京“营改增”政策发展与操作实务高峰论坛,其精彩演讲受到广大同行的一致好评。
流程安排
15:00 活动开始,主持人致辞
15:05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收入类项目差异调整
—收入确认时点差异
—纳税时点(直接收款、分期收款、预收款、代销、提供劳务)
董华 百丞税务咨询 副总经理
16:10 互动问答
16:30 活动结束
未来即将举办的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系列活动
2012年9月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系列活动之二:费用类项目差异调整
2012年10月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系列活动之三:资产类项目差异调整
F-Council近期举办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活动回顾
2012年 2月 27日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系列活动(一)——收入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