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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技会堂建设项目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国税函[2004]448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4-04-05 生效日期:2004-04-0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中国科技会堂项目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4]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中国科技会堂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1992年国务院领导原则同意国家计委和国家税务局联合上报的《关于中央、国务院机关办公楼等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计投资[1992]2619号)的办理精神,同意对该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予以免征,请按此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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