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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税函[2005]282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05-04-04 | 生效日期:2005-04-0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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