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税[2005]39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5-03-07 生效日期:2005-03-07
 

云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财税字[1999]273号文中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的请示》(云地税一字[2004]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中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