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中有关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税[2005]60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5-05-16 生效日期:2005-0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保证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

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的精

神,现对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在铁路企业将其所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和医院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过

程中,铁路企业可按与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签署的协议,对实际支付的有关中

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医院的移交补偿费用(具体数额见附表),允许在

2004年-2006年的三年内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据实扣除。

 

附表: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补贴费用汇总表

 

  铁路局别    涉及省市        移交后补偿的经费(万元)

                   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哈尔滨局 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 101710 20058 36722 44930

  沈阳局 吉林、辽宁、河北省,内蒙古 162580 18831 72251 71498

  北京局 北京、天津市,河北、山西省 118342 26691 48328 43324

  呼和浩特局 内蒙古自治区 36061 12409 11826 11826

  郑州局 河南、陕西、湖北省 33646 5463 15697 12486

  济南局 山东、江苏、安徽、河南省 34087 5334 15426 13328

  上海局 上海、安徽、浙江、江苏省 48981 12936 20381 15664

  南昌局 江西、福建省 28649 7576 10537 10537

  广铁集团公司 广东、湖南、海南省 116234 4532 55901 55801

  柳州局 广西自治区,广东、贵州省 33538 4384 14577 14577

  成都局 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 62375 8699 27674 26002

  昆明局 云南省 37864  14780 11542 11542

  兰州局 甘肃省、宁夏自治区 52169  15795 18187 18187

  乌鲁木齐局 新疆自治区 56469 12290 24827 19352

  青藏公司 青海省 16200 4200 6000 6000

  部直属 北京市 31075 1500 14907 14668

  合计 969980 175478 404782 389720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