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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税函[2005]750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05-07-29 | 生效日期:2005-07-2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方便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工作,总局编制了《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文件范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组织选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时参照。
附件:
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 ………………………………………………………………6
1. 投标人的范围
2. 对投标人的要求
3. 投标授权
4. 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5.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产品及其它 ……………………………………………7
8. 投标文件要求
9.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产品等构成
11.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 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3. 投标报价
14. 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 投标时间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2
20. 开标
21.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2. 投标的澄清
23. 评标
24. 评标过程保密
六、公示………………………………………………………………… 14
25. 公示
七、最终审查 ……………………………………………………………14
26. 最终审查
八、招标机构的权力…………………………………………………… 14
27. 招标文件说明
九、中标通知书 …………………………………………………………15
28. 中标通知书
十、投标文件说明 ………………………………………………………15
第三部分 产品及技术需求书要求…………………………………………………16
一、 技术资料要求 ………………………………………………………16
二、 产品要求 ……………………………………………………………16
三、 其他要求 ……………………………………………………………16
第四部分 服务规范及承诺…………………………………………………………17
一、产品承诺 ……………………………………………………………17
二、服务承诺 ……………………………………………………………17
三、管理承诺 ……………………………………………………………17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8
附件1 投标函………………………………………………………19
附件2 投标一览表…………………………………………………20
附件3 技术偏离表…………………………………………………21
附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22
附件5 投标人情况表………………………………………………23
附件6 售后服务体系及网点(含拟定的)基本情况表…………24
附件7 投标设备配置表……………………………………………25
附件8 投标质量指标表……………………………………………26
附件9 技术服务承诺表……………………………………………27
附件10 招标评标细则参考…………………………………………2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邀请合格投标人对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的选型项目进行投标,密封提交标书文件及货物样品。根据该项目性质和特点,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本招标是针对企业及企业的产品进行选型招标,中标后在本地区只能销售此次中标产品。如产品发生升级或改型等变化,须将升级或改型后的产品重新经过测试机构检测,通过地方主管部门认可并备案后方可销售。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
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销售许可权
3.定于200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在 (地址)召开标前会议并出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200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投标地址:
开标地址:与投标地址相同
7.联系单位: (招标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 投标人的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资质审定、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的税控收款机、税控器生产企业均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对投标人的要求
如被查实出现以下情况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授权的职能管理部门可单方面取缔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并在业内进行通报,一年内不得在国内进行投标。
(1) 投标文件尤其是资质文件中含有虚假文件;
(2) 在现场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
(3) 向他方转让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许可证;
(4) 获得生产许可证后或中标后转让、转卖主要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
(5) 未提前申报并被审查批准而变更生产地点;
(6) 实际销售产品与投标产品样机不符;
(7) 售后服务与承诺严重不符。
3. 投标授权
如投标文件签字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不予承担该方面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
月 日 : 时之前通知招标机构(一般为截止投标期限之前10天),招标机构将根据情况组织召开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有权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7.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产品及其它
8.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9.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就所列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及产品等构成
10.1 投标书包括: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投标货物基本性能表
投标设备配置表(附件7)
投标设备性能指标表(附件8);
(4) 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5) 产品技术规格书;
(6) 服务规范及承诺,包括投标人在招标地区(拟)建立的服务模式及机构设置(附件9);
(7) 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方案;
(8) 收款机产品价格;
(9) 服务收费标准。
10.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对制造厂家的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符合招标最低要求,经营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连续工商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原件一份)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证书在有效期内);
(5)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附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
(7)《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税控收款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附件复印件;
(9)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总数及人均数据的证明复印件;
(10)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缴纳社保基金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
(11)投标企业近两年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证明复印件;
(1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3)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原件或投标截止期前三个月内的复印件);
(14)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税控收款机产品审查部出具的《技术文档资料存档证明》(出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备查);
(15)税控收款机试点情况说明(如果有);
(16)固定资产台帐(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7)由担保方出具并得到公证的担保合同书(复印件);
(18)技术服务网点:
序号网点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2.对销售和服务代理商的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符合招标最低要求,连续工商年检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证书在有效期内);
(5)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附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
(7)制造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8)技术服务网点:
序号网点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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