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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国税办函[2005]755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5-12-19 生效日期:2005-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推进地方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总局决定近期召开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一年来地方税管理工作和经验,研究部署2006年地方税工作,讨论《地方税“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建税、印花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

  二、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主管地方“七税一费”工作的处长,每单位2人(“七税一费”全部在一个处管理的单位,处长1名,助手1名)。

  三、会议时间

  200614报到,57日开会,会期两天半。

  四、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

  联系人及电话:

  黄小红:电话:0771553811113978607991

  黎奕:电话:13878109690

  传真:07715538091

  五、接站地点

  南宁机场、南宁市火车站

  六、要求

  (一)各地接此通知后,应根据会议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地应在20051229日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和到站的航班(车次)时间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食宿和接站。

  (三)各地应严格按通知规定人数参加会议,不得超员。

  附件:2005年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报名表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5年地方税工作会议报名表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民族联系电话抵达时间抵达航班(车次)

  备注

  说明:各地应在1229前将与会人员信息传真给会议筹备单位。传真:0771553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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