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5年上半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分析资料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税函〔2005〕832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05-08-26 | 生效日期:2005-08-2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促进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分析工作的开展,总局对2005年上半年全国
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进行了分析,现将分析资料发你们。请各地充分利用本单位重
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及时发现税源与税收的异常变动情况,为加强税收管理提供准
确的税源情况和数据支持。
附件:2005年上半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数据分析资料(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