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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美国驻华使馆购买馆员住宅免征契税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税函〔2005〕160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05-10-08 | 生效日期:2005-10-08 |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确定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顺义区御京花园别墅区所购的12套馆员住宅免征契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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