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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税发[1993]15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晋税外发[1994]1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4-03-22 | 生效日期:1994-03-22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司局国税外函[1994]9号《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贵彻国税发[1993]15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晋税计发[1994]2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旧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的通知》精神,认真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贯彻国税发[1993]15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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