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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税一[1994]第11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4-02-21 | 生效日期:1994-02-21 |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15号《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认真贯彻执行。对北京市盐业公司
主 题 词: 资源税,政策,转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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