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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深国税发[1995]226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5-07-03 生效日期:1995-07-03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以前规定凡与此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此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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