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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粤国税发[1995]39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5-11-21 生效日期:1995-11-21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5]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1995年5月18日国税发[1995]2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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