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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地税发[2008]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8-01-0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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