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茂名市国家税务局防范执法风险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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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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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茂国税函[2009]161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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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9-08-11 |
生效日期:2009-08-11 |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茂名市国家税务局各科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茂名市国税局防范执法风险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防范执法风险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今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重点排查,找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干部职工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或日常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不廉行为,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加强机制建设,堵塞工作漏洞,防范执法风险,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查找风险点的项目主要包括一般纳税人管理、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普通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收票证管理、税务稽查和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找风险点的着力点主要在两方面:一是查找执法主体内部管理制度上不够完善、可能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部监控管理措施,避免违规违纪违法风险;二是查找税收管理制度上不够完善、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外部管理措施,避免失职渎职等执法风险。
二、分工安排
对各重点项目风险点的查找和防范措施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主办单位:电白县国税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
(二)项目:小规模纳税人管理(主办单位:信宜市国税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
(三)项目:发票管理(主办单位:化州市国税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票证中心)。
(四)项目:出口退税管理(主办单位:高州市国税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五)项目:企业所得税管理(主办单位: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所得税管理科)。
(六)项目:税务稽查(主办单位: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稽查局)。
(七)项目:税款征收及税票管理(主办单位:茂港区国税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计划统计科)。
(八)项目:财务管理(主办单位:茂南区国税局,审核把关部门:市国税局财务管理科)。
三、工作步骤
本项工作具体分4个步骤进行:
(一)工作部署。8月中旬,市国税局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国税局纪检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会议,研究、布置防范执法风险机制建设工作。
(二)查找风险。8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主办单位组织查找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风险点。查找的范围要涵盖该业务线条的所有环节,查找出的风险点要列明涉及的业务环节、工作岗位和具体表现。
(三)制定措施。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主办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所制定的防范措施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强,逐一解决查找出来的风险问题。同时,要明确落实防范措施的责任单位、保障落实的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责任单位和过错责任追究的意见等。各主办单位要于10月15日前,将制定的防范措施书面报送审核把关部门。
(四)审核印发。10月下旬,各审核把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主办单位制定的防范措施进行审核和修改、完善,报经市国税局党组审议同意后,印发全市国税系统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风险执法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理念,本着“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职工犯错误的机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防范执法风险工作。
(二)各主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别从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可能引发的问题、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相关责任的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排查和研究,确保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和意见,堵塞漏洞,完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各审核把关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做好指导、协调和审核把关工作。
(三)各主办单位和审核把关部门须于8月15日前将负责本项工作的具体人员名单报送市国税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