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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通国税函[2007]140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7-07-02 生效日期:2016-12-11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江苏省国税局《关于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苏国税函[2007]232号),同意你局所辖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从事能源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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