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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CT申请国际阶段缴费方式的通知

  内容分类: 知识产权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9-08-31 生效日期:2009-08-31
 

  国家知识产权局接收PCT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申请人可以选择现金、支票、银行汇款、授权从账户扣除多种方式缴纳。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每月月底在政府网站的PCT专栏中公布下一月的收费标准。瑞士法郎与美元的折算以国际局每月出版的PCT-Newsletter中的标准为准;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中公布的汇率为准。申请人提交PCT国际申请时应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人民币标准缴纳国际阶段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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