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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关于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深地税发[2006]167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3-13 | 生效日期:2006-03-13 |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等《关于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6]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外,该通知第一条第一款涉及的转制单位和企业的名单,待深圳市财政局提供后我局再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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