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税法[2006]429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4-2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清算办法在省地税局制定下发前,各市地税局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