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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知识产权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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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发文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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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9-10-09 |
生效日期:2009-10-09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联合财政部开展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资助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精神,我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牵头,产业促进处、专利管理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联合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北京市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按照要求,我局接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申报时间为2009年10月9日-11日。接收本市企业申报的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19日。
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署,及时公布各项通知及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法人资格证书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授权证书
4.PCT申请的国际检索报告
5.专利审查机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发票等有效缴费凭证(没有发票的,也可以提供由代理机构提供的费用明细)
6.专利申请文件(中文),以及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基它材料,如评估报告,有关协议或合同等;
上述申报材料,除1,4,6外,其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显智、王龄枞
电话: 84080080,84080084
E-mail:hxianzhi@sina.com. bjiposd@sina.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5房间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