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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修改《交易规则》、《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批复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 | |
发文日期:2010-02-12 | 生效日期:2010-02-12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提请审批我所〈交易规则〉〈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请示》(中金所监字[2010]9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二、批准你所修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请你所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在上市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请你所上报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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