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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2月1日至28日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名单的通告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0-03-03 生效日期:2010-03-03
 

  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51号)以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8]32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0年2月1日至28日在我中心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
   
2010年2月1日至28日办理跨地区来广州市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广州市2010年2月1日至28日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注册税务师名单.xls  
    
2010年2月1日至28日办理跨地区来广州市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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