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文    号:会协[2010]15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10-02-1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深化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进一步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空间,缓解会计师事务所当前存在的过度竞争,不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实现行业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我会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对新业务拓展的必要性、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各方主体责任等进行了阐述。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工作,我会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

  请各地注协组织有关事务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于3月20日前反馈我会。联系人:研究发展部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信箱:yjfzb@cicpa.org.cn。

  附件: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