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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要求》等九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2009]75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9-12-11 生效日期:2009-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6年正式发布以来,实施已有3年的时间,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最近几年,审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审计准则作出了重大修订,我国审计实务中也面临一些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与国际准则保持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为便于征求意见,我会将分批陆续发布征求意见稿。

  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包括9个项目,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外部函证(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师的工作(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年1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
  电  话:010-88250206
  传  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略)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要求(征求意见稿)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征求意见稿)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征求意见稿)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征求意见稿)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外部函证(征求意见稿)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征求意见稿)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师的工作(征求意见稿)

  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征求意见稿)

  10. 关于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说明

  11.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要求》等九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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