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黑财会[2009]1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9-10-10 生效日期:2009-10-10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为规范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对你公司及所属牡丹江电业局、鸡西电业局、鹤岗电业局进行《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08年度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
  (一)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检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会计档案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计信息质量。主要检查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方面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制度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2009年10月至11月为实地检查阶段,12月为汇总处理阶段。

  三、检查方式
  省财政厅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入驻被检查单位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会计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整顿会计秩序的重要措施,你公司应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对待检查,并系统整理好有关资料,安排好人员和时间,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支持和配合检查组实施检查。

黑龙江省省财政厅
2009年10月10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