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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杭农作[2009]150号、杭财农[2009]58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9-06-05 生效日期:2009-06-05
 

各区、县(市)农业局、财政局:

  现将《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高我市蔬菜生产水平和应急能力,保障市场叶菜的有效供给,我市确定2009-2011年实施杭州市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首期建设叶菜生产功能区5000亩,其中保障型功能区4500亩,应急型功能区500亩。保障型功能区要发挥蔬菜生产“春淡”(每年4-5月)和“秋淡”(每年7-9月)季节保障城市叶菜供应的功能;应急型功能区主要应对大雪、台风、连阴雨、洪涝等灾害性天气,在市场叶菜价格超高位运行时发挥恢复叶菜供应,平抑市场价格的功能。
  (一)保障应急的储备区。
  建设目标:保障型功能区内大棚设施率达到60%以上,平均亩产量达到5000公斤以上,常年以种植叶菜为主,土地闲置时间不超过1个月。应急型功能区内大棚设施率达到100%,平均亩产量达到4000公斤以上。常年叶菜生产时间10个月以上,发生自然灾害后可实现灾后25-35天内叶菜上市的目标。
  建设内容:保障型功能区按照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
  要求,通过发展大棚设施,完善沟、渠、路、水、电配套,便于农机化作业;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水平和蔬菜产品品质。应急型功能区通过引进筛选速生型叶菜品种,做好应急种子储备,应用穴盘培育、芽菜栽培、立体栽培、集中育苗等速生高效生产技术,抢时补播速生叶菜,最大限度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灾后叶菜供应量。
  (二)先进科技的应用区。
  建设目标:功能区内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各项先进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达到90%,大力应用稳产高效、省工节本的各类农业物资装备和设施。
  建设内容: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示范、召开现场会等途径,大力推广应用优良品种、设施栽培、多层覆盖、遮荫降温、防虫隔离、避雨栽培、节水微灌、CO2增施、科学施肥、新型育苗、安全生产等多样化增效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标准钢管大棚、防虫网、无纺布、杀虫灯、色板、喷滴灌、小型农机具等先进设施和装备。
  (三)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区。
  建设目标:功能区内蔬菜标准应用率达到100%,建立应用蔬菜高效种植模式,平均亩产值达到5000元以上。
  建设内容: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组织生产,建立生产管理记录台帐和档案。建立应用以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增加空间利用率为核心的高效种植模式。鼓励培育自有品牌,推进蔬菜包装上市。
  (四)安全优质的放心区。
  建设目标:功能区内蔬菜上市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建设内容:严格蔬菜生产投入品的管理,建立规范的投入品采购渠道和完整的投入品管理办法。配备检测设备,开展上市产品自检。鼓励应用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软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品抽检工作。

  二、建设要求
  1、符合区位要求。根据全市蔬菜生产布局特点和郊区蔬菜生产基地区位情况,叶菜生产功能区建设地点主要为江干、西湖、余杭和萧山4区。建设区块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范围明确。
  2、实施主体明确。以现有蔬菜园区和通过无公害认证的蔬菜基地为主要实施单位,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
  施主体组织化程度较高,一般为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场、种植大户等类型。主体积极性高,社会责任心强。
  3、具备一定规模。保障型功能区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大棚设施率达50%以上;应急型功能区面积要求集中连片50亩以上,大棚设施率达100%。

  三、项目管理
  (一)下达计划。相关区农业局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负责推荐当地叶菜生产功能区基地。市农业局从中择优选定,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统一下达年度项目计划任务。
  (二)签订协议。年度项目计划任务下达后,由市、区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功能区位置和面积,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三)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协议要求,按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区农业、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并定期向市农业、财政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四、考核验收
  1、项目内容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协议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筹措情况、项目实施结果及取得效益情况进行总结,在次年3月1日前报当地农业、财政部门。
  2、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评估组,对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项目产生的综合效益进行客观评价。项目验收评估结果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市里根据有关情况组织抽查。
  3、根据项目建设执行情况及验收评估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项目效益良好的地区,适当加大下一年度项目扶持力度,并给予优先立项。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叶菜生产功能区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在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进行列支。
  (二)资金补助。市财政资金补助类型分保障型功能区和应急型功能区两个类别。
  1、保障型功能区。总建设规模4500亩,按每亩200-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项目投资较大、建设成效
  显著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但每亩最高不超过400元。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沟、渠、路等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大棚、防虫网、遮阳网、无纺布等农用物资,杀虫灯、色板、喷滴灌、质量检测、产品包装等生产设备,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投入品。
  2、应急型功能区。总建设规模500亩,按每亩600-8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应急叶菜生产所需的沟、渠、路等农田配套基础设施,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投入品,立体床架、小型农机具、防虫网、穴盘、无纺布等农用物资以及土地翻耕。
  (三)资金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市财政预拨50%补助资金到各区财政局,由当地财政局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合格的拨付余下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凭项目计划文件到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款手续。
  (四)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合理。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项目资金。

  六、本办法由杭州市农业局和杭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2009年6月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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