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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交公便字[2008]42号 | 发文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 |
发文日期:2008-01-30 | 生效日期:2008-07-01 |
各有关单位:
新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部2007年第33号公告)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需要对公路造价计算软件进行修改调试和软件市场规范,经研究,决定新办法设置6个月过渡期,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新办法及定额。
交通部
2008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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