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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库尔勒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库政办发[2007]7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5-21 生效日期:2007-05-21
 

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库各单位:

  《库尔勒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库尔勒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环境,保障学生的安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国家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多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广大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和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和情况。当前影响我市校园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存在的安全隐患仍不容我们忽视,主要表现在:一些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保卫存在薄弱环节,安全工作力度不大,安全措施不到位;一些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一些校园周边交通及市政设施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易引发各类伤亡事故;一些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存在违反规定让未成年学生进入的现象,一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学生提供的现象;一些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中存在着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并出售假冒、过期、劣质食品现象;一些严重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事件在校园周边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我市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加大校园周边整治力度,为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营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环境,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为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打造平安校园、发展优质教育”为主题,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以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切入点,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为着力点,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指导、条块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全社会积极参与、部门通力合作的学校安全工作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库尔勒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艾山江.尕依提 市委常委
  副组长:买合木提.买买提 副市长
  吴兴勇 副市长
  高新友 副市长
  成 员:张玉忠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沙 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林梅 市教育局局长
  孙国江 市公安局副政委
  蒋跃强 市卫生局局长
  马 瑜 市建设局局长
  王 军 市环保局局长
  阿里木.买买提 市交通局局长
  房 明 市司法局局长
  艾买提.热合买提 市民宗局局长
  刘建军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卢婷婷 市规划局局长
  张天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斐斐 市工商局局长
  陈明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苏晓莉 团市委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安排全市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林梅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组负责城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组长为刘建军;第二组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近郊英下乡、铁克其乡、恰尔巴格乡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组长为蒋跃强;第三组负责除近郊三乡以外的市属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组长为马林梅。各组工作人员均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人员组成。

  三、整治步骤
  (一)检查执法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各工作组对责任区域内的学校校园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基本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隐患台帐,并通报各有关执法部门。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能够整改的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或关闭。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21日至7月10日)
  各工作组继续深入各学校校园周边开展督查,对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彻底解决,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各工作组要针对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撰写调查分析报告,并提出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长效管理办法。
  全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期间,实行工作信息周报告制度。各工作组、有关执法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中每周的检查及执法情况,于周五18:00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学校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发展的大局。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需要,对于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通力协作,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把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使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部门间要通力合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工作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同时要积极拓宽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执法检查,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造势力度,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的决心和工作举措,大力宣传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学校周边的新面貌、新景观,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整治工作中未落实整改要求的,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协调新闻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努力为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内部的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和各类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校园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检查并整改学校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学校及周边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狠抓《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通过110和实施网格化巡逻防控系统对学校案件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扫除学校门口的强讨恶要现象,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干扰教学的各类违法犯罪,彻底铲除校园及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坚决清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认真组织实施禁毒宣传教育,促进“无毒校园”的建立;合理规划和设置城市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安全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标志,做好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期的交通疏导,协同客管部门依法查处车辆违法违规载运学生行为;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校园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周边的单位、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渗透、破坏;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为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文体广电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整顿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协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图书文化用品商店、报刊、音像制品商店(含零售出租摊点),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厅及销售不健康文化读物、音像制品等行为;依法收缴各种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严厉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坚决清除各种文化垃圾和不良信息。
  司法部门要组织实施好“五五”普法教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学校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
  工商部门要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各经营户营业执照,依法规范校园周边饮食店、小百货店和文化用品等商店的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和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商店、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或销售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食品等行为。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审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杂食商店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加工经营者的健康证,加强学校门前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督检查;实行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巡查制度,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非法经营食品行为。
  环保部门要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状况进行评估,依法查处各类污染源,尤其要防治校园周边的噪音干扰教学现象。
  规划部门要将校园及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列入各学校建设规划;依法及时拆除学校周边的各种违章建筑;依法查处学校周边的各类不良广告等。
  建设部门要完善中小学周边的市政设施,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依法及时拆除易倒塌的危险建筑;指导监督各学校燃气、供热、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安全运营;依法清理和整治学校周边的流动占道经营摊点;组织整治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垃圾清运点,消除一些校园周边“脏、乱、差”的现象;依法查处校园周边破坏绿化、市政设施等行为。
  交通部门负责合理规划和设置农村学校门前道路安全指示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配合公安交警、客管、农机等部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共青团组织要重点建设好以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青年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青少年维权服务体系,组织团员青年有序参与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职责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和措施,通力协作,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强辖区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要加强摸底排查,及时化解矛盾,坚决防止校园周边重大安全事件、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场要重点解决好农村一些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水平偏低,安全设施不全,安全教育力度不大,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尽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投入力度,加快学校围墙、危房、饮水等设施改造。对学校现有的场地、设施要组织进行全面排查,该加固的加固,该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要增加安全防护设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指导监督学校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重点强化寄宿制学校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各学校校长(园长)、党组织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实行 “一岗双责”,即业务工作、安全工作同时负责。要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务必确保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老化、年久失修的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强化对学生关于设施设备操作知识的培训,确保学生用水、用电、取暖安全。要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校园,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要加强对学生的正面教育与合理引导,有效防止未成年学生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等场所。要努力营造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组织举办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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