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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资府函[2007]5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4-02 生效日期:2007-04-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各级统计部门努力发挥统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统计咨询以及统计监督等功能,较好地满足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服务的需求,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切实做好全市统计工作,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与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统计工作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要定期听取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各级领导要重视统计工作,研究、分析统计数据,善于运用统计数据、统计资料指导工作,进行科学决策。要关心和支持统计改革与现代化建设,切实解决统计队伍、统计制度和统计技术手段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按照统计基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的基本要求,各部门、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相应的统计机构,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强统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统计方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各乡镇、部门及规模企业要为统计岗位配备计算机,实现与统计部门的网络互联。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适时开展达标验收,确保我市统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依法行使好统计管理权、数据的调查发布权、统计评价考核权。要逐步健全抽样调查制度、重点调查制度和行政登记资料互换制度,有效降低统计调查成本,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严格执行GDP 等重要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制度。要强化统计的信息和监督职能,及时监测、反映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与管理提供依据。要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措施、工作目标,考核、宣传工作业绩,进行奖励和惩罚等,需要统计资料的,必须以统计部门认可的统计数据为准。各有关新闻单位要积极与统计部门配合,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信息,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四、健全统计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县级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根据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统计工作的需要适时增强统计力量,要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在政治上关心统计干部的成长,激发统计干部的积极性,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统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辖区内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二)增加统计工作投入。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随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强逐年增加对统计工作的投入,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网络维护与发展的需要。对于国家、省部署的各项普查、抽样调查以及各项重大统计改革等项目所需的经费,各地要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分年度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三)支持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06〕39 号)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解决好调查队的办公条件,落实好调查队完成地方调查任务所必需的经费,并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我市国家调查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四)强化统计工作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将统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内容,实施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规定切实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统计工作。市级统计部门和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要加大对县级政府、市级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通报表彰统计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对统计机构、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人员不落实,统计基础工作差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整改,以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资阳市政府
2007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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