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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政府六项考核评价体系中人才状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赣市府办字[2007]17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1-01 生效日期:2007-11-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政府六项考核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65号)精神,从2007年开始,省政府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评价。为全面掌握了解市、县各类人才资源的规模、素质、结构和分布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人才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我市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目标任务是:开展以党政人才、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技能型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为主要内容的统计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市、县各类人才的规模、素质、结构和分布等情况,为年终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二、工作分工
  市人事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党政人才、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统计调查,并负责人才状况统计综合汇总上报工作;市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统计调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技能型人才的统计调查;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农村实用人才的统计调查。

  三、上报时间
  此次人才状况有关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于2007年11月23日前将统计数据上报市人事局人才发展规划科。

  四、有关要求
  1、此次人才状况统计调查结果将作为省政府今年对市、县政府六项考核评价体系中人才状况项目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今后对该项目内容考核评价的基数,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此次统计调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统计指标要求进行统计,统计数据要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并严格按时上报。

  附件:1、《人才状况统计表》(略)

  2、《人才状况有关数据统计指标说明》(略)

赣州市政府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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