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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零余额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鹤政发[2007]3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11-0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零余额改革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零余额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鹤岗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零余额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廉政建设,实现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的变革,根据《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关于深化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库[2003]6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和省财政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统一规划和部署,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先试点、后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使所有的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资金运营高效原则。要在确保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确保资金支付的及时与便利,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通过改变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减少预算单位资金拨付环节,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
(三)兼顾性原则。应合理确定财政和各级预算单位之间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上的职责与权限,在保证改革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兼顾主管部门改革需要,坚持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原则。
(四)提高管理信息化原则。国库集中支付以完备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为支撑,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部门通过不同的网络系统进行实时管理,数据共享,提高管理智能化和信息化程度。
(五)分步实施原则。在改革的初级阶段,要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有计划、分步骤进行试点。各预算单位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共同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事业的健康发展,逐步达到改革的最终目标。
二、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市财政局在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
2.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
3.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二)规范支出拨付方式和程序
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统一实行财政支付。即由财政局下达用款计划,预算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国库支付中心开具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三、相关措施
(一)建立筹备机构和明确部门职责。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财政部门要在前期成立专门的筹备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资源奠定改革和系统建设所需的物质基础、技术基础和业务基础。
(二)制订相关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主要有《鹤岗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鹤岗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
(三)确定代理银行。因原与代理银行签订的代理合同尚在执行期,所以暂时仍由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继续代理财政支付业务,待合同期满,再重新确定代理银行。
(四)建立鹤岗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鹤岗市支付中心与清算银行和各代理银行之间的网络连接,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四、实施步骤
我市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进行试点。我市改革工作启动时间初步定为11月初,准备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安装,争取在12月进入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阶段先纳入部分单位作为试点进行试运行。待系统调试完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运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鹤岗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樊金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 征 市财政局局长
关紫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徐萌洁
副主任:杨海燕
成 员:高维军 张俊峰 苏 平 宁晓霞 杨 悦
路文波 王秀涛 褚建森 白云峰 张 平
翟振彬 黄文学 孙洪照 朱岩松 刘建华
孙惠中 李 行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高质量的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鹤岗支行、各代理银行及市直预算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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