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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会[2008]1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08-02-10 | 生效日期:2008-01-0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现予印发。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08年2月10日
附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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