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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举办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南价费[2007]1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3-02 生效日期:2007-03-02
 

各城区、开发区、华侨投资区物价局:
  为落实好国家新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和自治区新修订的收费年审管理办法,自治区物价局决定举办国家发改委指定实施收费年审统计工作时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系统》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系统》的演示、操作、使用。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7年3月13日报到,14日培训一天,地点:桂林市七星路48号桂林山水大酒店,总机:0773-5815151

  三、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自治区收费年审办安排。

  四、培训要求:
  1、请你们统计好年审所需《收费年审统计系统(单位版)》数量(用于参加收费年审的收费单位使用,以便形成收费统计上报数据盘,每个盘收取成本费20元),参加学习培训时一并向桂林市电子科技大学订购。
  2、参加培训人员自备当地2005年30个不同行业收费单位的年审统计资料以作培训时使用的素材。
  3、请参加培训人员按附表一至二要求将姓名、单位、性别等和订购《收费年审统计系统(单位版)》的数量于3月9日前传真报送至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传真电话:5539922
  4、联系人:楚利、陆少霞,电话:5539289.
  此次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系统培训非常重要,请各城区、经开区、华侨投资区物价局予以重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参加人员为:负责收费年审统计工作的工作人员一名)

附件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系统培训班报名表(略)
附件二:《收费年审统计系统(单位版)》订购数量(略)

南宁市物价局
2007年3月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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