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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2007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阜政办[2007]1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2-27 生效日期:2007-02-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阜康市2007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全地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附件:《阜康市2007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阜康市2007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确保全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和《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为保证我市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云 副市长
  副组长:邹 渤 市卫生局局长
  马存禄 市财政局局长
  者永文 市疾控中心主任
  李新文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周孝德 市广电局局长
  焦瑞民 市工商局局长
  杨生莲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白振强 阜新街办事处主任
  王双义 博峰街办事处主任
  张新建 准东办事处主任
  陈立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云庆 市人民医院院长
  苏万林 滋泥泉子镇副镇长
  耿艳红 上户沟乡副乡长
  刘文艺 甘河子镇副镇长
  孙瑞宝 九运街镇科技副镇长
  冉 强 城关镇副镇长
  王 军 三工河乡副乡长
  丁志春 水磨沟乡副乡长
  李 江 准东医院院长
  海仁古丽 有色社区医院院长
  阿山玉素因 五宫煤矿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主 任:邹渤(兼)
  副主任:者永文 赵云庆
  成 员:杨翠展 宋晓燕 董俊华 潘进强 贾泽峰 李建忠
  吴新军 罗建兵
  (二)成立由神经科、儿科、传染病科、皮肤科、急诊科临床专家和流行病学专家组成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副反应处理小组,小组成员应有主管医师及以上职称,负责本地可能发生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副反应的处理工作。
  组 长:邹渤
  副组长:者永文、赵云庆、杨翠展
  成 员:顾君晖、赵福元、翟学玲、肖卫东、吴德荣
  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本次强化免疫的组织协调工作;
  ②负责强化免疫活动车辆安排工作;
  ③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如车辆、人员协调、职责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整个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监督检查工作;
  ②市疾控中心做好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疫苗领取、分发、统计汇总资料和总结上报工作;
  ③各乡镇卫生院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镇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教育局:
  负责辖区内入托幼儿摸底调查、宣传、接种通知单的发放,与乡镇配合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幼儿园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小喇叭、家长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广播电视局:
  通过免费发布广告等形式通知本次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性、活动时间、地点、年龄范围,使全市家长和儿童获取相关信息。
  (3)计生委:
  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内、计划生育外出生儿童和流动人口中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工作。
  (3)工商局:
  配合做好目标人群(集贸市场和流动人口)的摸底调查和宣传工作。
  (4)公安局:
  负责强化免疫接种现场治安保卫,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5)乡镇、街道办事处:
  负责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强化免疫的宣传工作,目标儿童的摸底调查、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排;村(居委会)领导成员做好本村(居委会)的强化免疫活动,协助组织、宣传、动员、摸底、发放接种通知单等工作,特别要做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工作。
  (6)准东片区的强化免疫活动由准东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发放接种通知单等工作,接种工作结束后将统计报表报至市疾控中心。

  二、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
  在全市范围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
  (二)对象
  全市所有0-3岁儿童,即所有于2003年3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新生儿),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接种间隔一个月。
  (三)时间
  第一轮:2007年3月5日—7日
  第二轮:2007年4月5日—7日
  (四)接种方式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各种方式,对固定接种点,要设立明显的标识。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重点目标人群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客运站、边远农牧区、厂矿企业单位和常规免疫薄弱区域的所有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次数少于3剂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0—3岁儿童。采取家长易接受的方法在已服苗儿童的身体上做标记,以便于识别儿童是否获得免疫接种。

  三、实施时间
  1、2月28日,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同时在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下,由市疾控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所有参加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人员进行培训。
  2、2月28日前,将各种宣传物品分发到各乡镇。
  3、3月1~3日,各接种单位开展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发放接种通知单,并且在城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学校进行群众性宣传动员。
  4、每轮强化免疫前5天通过电视向广大市民宣传本次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的相关知识,利用广播、宣传版面以及分发宣传单、接种通知单、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5、3月3日前,各乡镇上报接种实施接种表、接种点分布图和抽调人员名单(附有人员上岗证情况)、安排等,各单位在市疾控中心领取疫苗及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报表。
  6、强化免疫时间:第一轮:2007年3月5-7日
  第二轮:2007年4月5-7日
  7、每轮结束后15日前向市疾控中心上报本轮接种相关报表。4月20日前,市疾控中心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全市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资料和总结。

  四、组织领导、疫苗和经费支持
  (一)市人民政府负责本次强化免疫的领导和提供活动经费,并组织教育、计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
  (二)卫生行政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活动计划安排、实施和检查。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重点目标人群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客运站、边远农牧区、厂矿企业单位和常规免疫薄弱区域的所有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次数少于3剂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0—3岁儿童。并保证必要的物资投入。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动员足够力量,加大对易出现免疫空白地段(如城乡结合部、部分特困厂矿企业、部分偏远牧区)服苗工作的督导,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同时要做好疫苗在规定温度下储存、运输、分发、技术指导和对参加服苗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四)所有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要做好产科、儿科住院适龄儿童的服苗工作。
  (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此次强化免疫活动使用疫苗和表格的分发,技术指导,数据录入、资料的总结分析工作。

  五、车辆抽调
  1、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为本乡镇强化免疫活动调配;
  2、车辆抽调安排:为保证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完成,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疾控中心、计生委、教育局、卫生局车辆全程参与;
  3、抽调单位车辆4月5—7日与3月份相同。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性,按照时间要求保证车辆到位,按照指定时间在市政府前集中,由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若哪个单位没有说明原因而导致车辆未到位,由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办公室租车,租车费由当天未派车单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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