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豫国税函[2006]40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12-0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税发[2006]56号文件规定一并做好纳税申报表推行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报告省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