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我省遭受台风碧利斯、格美和桑美袭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闽发改投资[2006]93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1-13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有关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支持我省灾区灾后重建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6]2259号和发改投资[2006]2451文下达我省遭受碧利斯、格美和桑美台风袭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转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各项规定和资金管理各项要求,及时转下达投资计划,抓紧制定项目管理措施,督促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发挥作用。

  附件:1、2006年福建省"碧利斯"、"格美"和"桑美"台风袭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发送省直有关部门)(略)

  2、2006年福建省"碧利斯"、"格美"和"桑美"台风袭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发各下达单位)(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