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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生态市建设启动期(2006-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邹政办发[2006]1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3-2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邹城生态市建设启动期(2006-2007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邹城生态市建设启动期(2006-2007年)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邹城生态市建设规划,促进生态市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关系,以人为本,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产业结构调整
用经济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企业和产业,积极培育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出口创汇的“四高”产品体系。大力推进循环经济,重点发展煤化工、电力及载能工业两大基地和玻纤复合材料、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工程四大产业集群,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加快结构调整和生态转型。(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
以资源、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扶持静脉产业、阳光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各镇街)
促进物流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财办、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文物旅游局)
具体目标为:全市单位GDP能耗(工业、商贸部分)2006年达到1.26吨标煤/万元,2007年达到1.2吨标煤/万元;单位GDP水耗(工业、商贸部分)2006年达到116m3/万元,2007年达到110m3/万元;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2006年达到94%,2007年达到95%;第三产业占GDP比例2006年达到35.8%,2007年达到37%.
(二)煤矿塌陷地的生态恢复与治理
加快治理技术的应用研究和引进,调整完善塌陷地生态恢复与治理规划;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体系,完善预测、预报、预警制度,改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加强对煤矿开采中特殊景观、敏感区域的管理与保护,防止地质灾害;以造地迁村、造地复地、大面积塌陷区治理、浅塌陷区综合整治为重点,完善塌陷地治理的生态设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镇)
具体指标为:2006年塌陷地治理900公顷,2007年治理1300公顷。
(三)发展循环经济型生态工业
开展循环经济型社区、企业、园区和城镇示范试点与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里能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
在煤炭、建材、电力、轻工、化工、冶金6个行业,培育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扶持、引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企业、新能源和再生能源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
促进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筛选、开发和推广一批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建设一批清洁生产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
具体指标为: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比例2006年达到93%,2007年达到100%;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06年完成3家,2007年完成3家;ISO14000认证企业2006年达到10%,2007年达到12%.
(四)推广生态农业
加快全市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农村面源污染调查与防治,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建设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抓好大中型沼气池工程建设,推广多种形式的生态农业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以食品加工为重点,培植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转换,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贸局)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废物的无害化和资源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具体指标为: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2006年达到10%,2007年达到13%;化肥使用强度(折纯)2006年达到372Kg/公顷,2007年达到345Kg/公顷;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率2006年达到80%,2007年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2006年达到76.8%,2007年达到8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利用率2006年达到100%,2007年达到100%;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2006年达到30%,2007年达到37%.
(五)建设生态友好型服务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促进大型物流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建设各种专业市场,同时注意市场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建成鲁南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和物流基地。(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财办、市市场局)
建设以休闲农业为主的风景游览区,加强风景名胜区体系建设,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旅游开发与活动中的生态保护。(市文物旅游局、市建设局)
具体指标为: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2006年为35.8%,2007年为37%;旅游区环境达标率2006年为48%,2007年为60%.
(六)污染防治
坚持排污总量控制,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采取控源、污水集中处理、导排等措施控制水污染;通过推广清洁能源、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大气扬尘、治理工业粉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消除恶臭污染和油烟扰民等行动,综合防治大气污染。依法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商业、娱乐及交通噪声,争取噪声达标区覆盖率2020年达到98%.通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分类收集与清运生活垃圾、秸秆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生态修复简易垃圾填埋场等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控制与管理。采取化肥农药污染控制、农业废弃物污染控制、建立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等措施,综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严格控制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各镇街)
严格执行机动车辆销售环保准入制度,加强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发展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机动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具体指标为:二氧化硫排放强度2006年达到20.6Kg/万元GDP,2007年达到8.7Kg/万元GDP;COD排放强度2006年达到2.32Kg/万元GDP,2007年达到2.20Kg/万元GDP.
(七)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管理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固病险水库,实施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开展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市级重点预防保护区和市级监督区的设立、公告工作,进行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组织划定地下水超采区,严格保护唐村水源地。(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积极推进节水型农业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在保证灌区面积不断扩大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农业用水零增长或负增长;加快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培育节水型企业,切实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搞好城市节水工作,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普遍实行分户装表、计量收费,做好节水宣传,提倡一水多用,提高重复利用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
编制完善全市水体生态功能区划、客流生态功能区划和地下水源地保护规划,完善水资源调配体系;通过建设地下水资源信息库等六大信息库构建我市水资源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八)国土绿化
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大力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建设五大绿化区域、六条绿化带、七条绿色长廊,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农田林网化工程、优质用材林基地工程、优质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镇村绿化和城市造绿工程,逐步形成平原绿化、山区绿化、城镇绿化、绿色通道相结合的国土立体绿化新格局;继续搞好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四网两化”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森林植物检疫及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建设局)
具体指标为:全市林木覆盖率2006年达到28%,2007年达到30%;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率2006年达到80%,2007年达到85%.
(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增大污水处理强度,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快无公害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与管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无害化;完善供热基础设施,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和范围;严格饮用水源的保护;加快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质气等气体热源。(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具体指标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2006年达到90%,2007年达到94%;中水回用规模2006年达到3万吨/日,2007年达到5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06年达到60%,2007年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2006年达到62%,2007年达到68%;城市燃气普及率2006年达到90%,2007年达到9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城市天然气置换率2006年达到100%.
(十)生态保护与建设
组织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试点,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绿色社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各镇街)
组织实施采矿业的生态恢复治理,清理整顿城市规划区内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采矿作业,并分批进行恢复治理;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分布调查,划定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创建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区划。(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具体指标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2006年分别为国家级1个、省级1个,2007年为国家级1个、省级1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06年达到42%,2007年达到45%;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率2006年达到48%,2007年达到60%.
(十一)生态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水质、城市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网络,建立生态环境空间信息系统,完善监测体系,加大生态环境的监测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三、主要措施
(一)编制结构调整、水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绿化和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二)指导各镇街编制镇域环境规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加大生态市建设资金投入,制定生态市建设投资计划。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应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视财力情况,安排资金用于生态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四)制定生态建设教育计划,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建设教育。各类学校要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教学内容,安排一定比例的生态环境及生态教育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
(五)加强对生态市建设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生态市建设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广电局)
(六)加强生态市建设科技公关和政策研究,为生态市建设提供科技示范和支撑。围绕循环经济、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废物资源化、新能源开发利用、生态安全等开展专项研究,集中突破一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循环生产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工程,强化科学技术引进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保局)
(七)依据《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环保局)
附件:邹城生态市建设启动期(2006-2007年)重点项目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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