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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二○○六年度全区政务信息调研工作的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临政办发[2006]3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4-20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信息调研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06年度全区政务信息调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全区政务信息调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调研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区政府报送信息和调研文章,在确保信息调研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信息调研质量,努力开创全区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全区政务信息调研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撰写报送深层次、高质量的信息和调研文章,全面反映全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确保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调研成果有借鉴意义、有参考价值。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反映的内容上要做到“三突出”。一是要突出反映中心工作。即: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要社会经济动态和社情民意。二是要突出反映基层工作。即:基层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三是要突出反映存在的问题。即:国家及省、市、区重大方针、政策出台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影响发展与稳定的问题等。

  (二)在政务信息调研质量上要有新提高。报送信息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是要及时。对发生的重要和紧急情况,要迅速收集,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要准确。报送信息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准确。三是要全面。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

  政务调研工作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大局,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贯穿于重大决策和决策实施的全过程。要注意反映工作开展的新思路、新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建议。要注意调研的日常积累和存储,加大综合分析力度,把调研成果分类归纳,加强统计分析,提炼整理,用科学、准确的数据反映情况,总结规律性的东西,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和对领导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成果。同时,要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定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努力提高调研的预见性和指导性。

  (三)在工作机制上要坚持互联互动。一是区政府办公室要继续加强与各政务信息调研网络单位的联系,指导好政务信息调研工作的开展。二是通过政务信息调研工作座谈会、联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各政务信息调研网络单位间的横向联系,促进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全区各政务信息调研网络单位要尽快建立或完善各自的政务信息调研工作网络,并做好指导、培训和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一是举办政务信息、政务调研工作人员培训班,对全区信息调研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轮训。二是实行以会代训制度,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组织部分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促其多出调研成果。三是坚持以干代训,有计划地抽调部分基层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到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综合科以干代训。

  (二)完善信息调研工作制度。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工作进行考评管理(具体考评管理办法附后)。二是坚持政务信息报送、采用及调研文章上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传真、文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区政府报送工作总结、经验文章、调查报告、信息稿件等材料。区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务信息、调研文章的上报、采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三是建立信息及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地召开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政务信息调研工作座谈会,对某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以提高全区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工作水平。四是实行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工作要点通报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区政府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适时编发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工作要点,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年终,区政府将根据各单位的报送得分情况,评选出全区政务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促进信息、调研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要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调研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信息调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息调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高度重视信息调研队伍建设,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到信息调研工作岗位上来。要多给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压担子,使他们开阔视野,增长才干。要从实际出发,多给从事信息调研工作的同志提供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利条件,让他们优先阅读有关文件,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要注意改善信息调研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办公条件,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为信息调研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要多理解、多体谅从事信息调研工作的同志,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成长进步,做到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搞好调查研究,下决心从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从具体工作中解脱出来,带头深入基层搞调研,自己动手写材料,依靠信息调研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要强化对信息调研工作的督促检查,把信息调研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努力推动全区信息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2.全区政务调研工作量化评价计分办法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合理的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标准,鼓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信息联络点报送高质量的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区政府各部门。

  (三)各有关单位。

  二、计分标准

  政务信息工作实行量化计分,由区政府信息科归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年初下达各被考核对象的基本分,年终按各单位信息基本分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完成考核基本分的单位得年终考核指标分,全年未完成基本分的按比例扣年终考核分。

  三、信息上报考核等级划分

  根据考核对象的职能、区领导对上报信息的要求和各单位信息工作实际,将考核指标分为三类不同情况:第一类为各乡镇(街道)、区政府主要经济综合部门或信息来源较多的部门,全年基本分90分;第二类为信息源相对较多的单位,全年基本分70分;第三类为职能单一,信息来源相对较少的单位,全年基本分50分。

  一类单位(26个,全年基本分90分):

  14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临淄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

  二类单位(31个,全年基本分70分):

  区中小企业局、区科技局、齐鲁化工区国税局、临淄地税分局、临淄工商分局、临淄质监分局、临淄环保分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贸易局、区外经贸局、区招商局、区计生局、区物价局、区房管局、临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安监局、区畜牧局、区林业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行临淄支行、区广电局、区公资公司、齐城农业高新区管委会、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油区办。

  三类单位(23个,全年基本分50分):

  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供销社、区体改委※、区粮食局、区农机局、临淄规划分局、区残联、区气象局、区水资办※、区招投标中心、区防疫站※、区环卫处※、区人防办、临淄供电部※、区体育局、区河管处※、临淄公路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齐文化研究中心※、区监察局※、临淄交警大队。

  (注:加“※”号单位为信息报送联系单位,不参加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任务考核。)

  四、记分办法

  (一)报送1条有价值的信息、1份文件、1份月报分别记0.1分,各单位每月报送得分最高按50条记分。

  (二)被《政务信息》普刊采用的标题信息1条记3分、简讯1条记2分;被《政务参考》采用1条记5分。

  (三)转报市、省府办公厅的1条记3分,其中被市、省、国办采用的信息,分别加记5分、10分、20分。

  (四)被区、市、省领导批示的信息,1条分别加记5分、10分、20分。

  (五)在全区优秀信息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记10分、5分、3分。

  (六)协助、支持区政府办公室组织重大信息活动的,每次加20分。

  (七)重大紧急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的,每次扣10分。

  五、考核评优办法

  (一)区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单位当月上报信息被采用的条目、当月得分、累计得分和排名情况;半年通报1次目标执行情况,年终公布各被考核单位信息工作得分情况。

  (二)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采用“计分考核、以分评优”的办法,根据全年累计得分结果确定先进单位,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信息报送出现重大失误及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或部门不纳入评选年度信息工作先进的范围。

  (三)每年度从信息工作做得较好的乡镇(街道)、各部门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出先进个人,原则上被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评选1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行,此前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

  全区政务调研工作量化评价计分办法

  为更加科学地评价全区政务调研工作,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调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评价计分办法》,区政府办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2006年度《全区政务调研工作量化评价计分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重视调研工作,带头搞调研,有任务布置、有成果、有应用(5分)。

  (二)调研机构健全(3分),有专职调研人员(3分)。

  (三)调研工作管理制度健全(3分),有年度调研计划 (3分),有考核、奖评(3分)。

  二、调研实绩

  (一)发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调研文章并被区政府《参阅件》采用的,每篇3分;被市政府《参阅件(情况反映)》采用的,每篇5分;被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采用的,每篇7分;被市政府《参阅件》采用的,每篇8分;被省政府《决策参阅》采用的,每篇10分;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篇15分。

  (二)调研成果得到区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5分;得到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10分;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20分。

  (三)在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调研活动评选中,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9分、6分、3分。

  (四)调研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区委、区政府采用的,每篇分别得10分、5分(以市委、市政府或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报告,领导讲话中直接引用其内容,或据此出台市、区级政策性文件,且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以上调研成果得分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三、参加活动

  (一)积极参加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调研活动,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成相关文稿或调研报告的,每次得5分。

  (二)积极协助支持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调研活动的,每次15分。

  年底,由区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调研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将得分情况作为确定全区政务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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