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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办发[2006]3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4-06 生效日期:2006-04-06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自2004年正式开展工作以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集中采购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现将《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转发你们,请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力度,以利这项工作的规范和坚持推进。
  特此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
2006年04月06日

  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是2003年11月经州委、州府批准成立的新机构,2004年正式开展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的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人员的培训。

  一、主要工作情况  政府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州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州政府办公室党组的领导下,在州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州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较好的完成了采购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采购中心自成立伊始,就把提高全体人员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组织职工系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国家、省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二是多次到省采购中心、绵阳市采购中心学习有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规程,从而为开展我州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抓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中心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操作,确立了“高起点、严要求”的指导思想,下功夫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相继制定了《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规程》、《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流程》、《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投标程序》、《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保密规定》等十几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集中采购的规范化运作。
  (三)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内部约束机制。中心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了“五个不准”,即: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加供应商的“吃请”;不准参加供应商或厂方提供的旅游活动,必要的考察活动必须报上级领导批准;不准收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对确实无法拒绝或者无法退回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主动说明情况,及时上报处理。为保证廉政制度的有效实施,还建立了采购业务方面的内部约束制衡机制,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与采购业务执行相分离;采购业务执行与采购合同审核相分离;采购合同签定与采购资金支付相分离,各负其责,互相制约。两年来中心人员多次拒绝供应商的吃请和回绝供应商的好处费。同时对于供应商的合理要求,在不违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前提下,积极协调解决。
  (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较好完成采购任务。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部门委托项目的采购任务,两年来共完成采购预算资金6669.25万元,实现合同金额5499.4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169.83万元,节约率为17.54%。

  二、当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州级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不够,认识不到位。由于政府采购在我州才开始起步,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一些部门或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认识不足,认为财政部门、采购中心要“统包统揽”、“夺权”乃至“抢钱”。另外,由于政府采购活动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公平采购货物,具有堵塞公共财政支出漏洞的作用,因此,有的采购单位受自身利益驱使,以实行政府采购招标费用大,成本提高等为借口,置《政府采购法》于不顾,逃避政府采购。
  (二)采购范围窄,规模小。政府采购目录按照采购项目大致可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但我州目前货物类采购仅为通用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实现了;服务类仅限于汽车定点维修;工程类尚未涉及。因此涉及面窄。另外由于采购资金的限制,政府采购规模不足,采购活动分散,难以产生规模效应。
  (三)资源匮乏,影响政府采购的深入开展。一是采购人员专业知识匮乏,专业性不强,虽然加强了自身学习,但缺乏专业培训,业务能力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根据我州目前的人才专家情况,不能建起自己的专家库,必须依靠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提供专家,大部分专家因年龄偏大,我州路途较远等原因,不愿到我州参加评标工作,从而在专家这个层面上不能满足我州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三是对供应商的选择余地小。州内政府采购可供选择的供应商、网点和商品品种少,有的项目特别是技术含量较高的采购项目,州内甚至找不到供应商。
  (四)招标费用较高。由于我州没有专家库,缺少供应商,并且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在康定开标所产生费用较成都开标还要高。为降低采购成本,中心多数在成都开标。目前,通用办公设备定点供应商、车辆定点采购、四大家办公用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的招标工作是在康定进行,因此我州政府采购招标成本相对较高。

  三、需要说明的几点情况及其建议  (一)关于公务用车特别是原装进口沙漠王子政府采购价格的情况说明。
  1、市场因素。2005年4月根据州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安排和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要求,采购中心受州财政局的委托,对公务用车定点供应商进行了公开招标,由于当时投标参加原装进口沙漠王子的仅天业汽车公司一家,其他五家有资格经销原装进口沙漠王子的供应商只投了国产沙漠王子,而未投原装沙漠王子。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初审、复审最终确定天业汽车公司为原装进口沙漠王子的定点单位。在整个成都市场能提供现货的供应商只有天业一家。其他供应商都是期货。
  2、具体采购过程。在具体实施采购中,都是由采购单位负责人事先考察市场,确定某一款车型及其配置并与供应商讨价还价后形成的价格,其车辆的质量及价格都是得到采购单位确认和认可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采购中心只是去履行有关手续而已。
  3、车辆的配置和有无质保期是影响车辆价格的主要因素。国产车都是标配,价格较统一,价差不超过1万元,而进口车特别是沙漠配置很复杂又不统一,价差也很大,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一是进口渠道不同价格不同。二是款型不同价格不同。三是配置不同价格不同。如:去年上半年沙漠王子2005款中国版政府采购价72万元,州级机关某单位自行采购价为69万元,通过比较该单位所购车辆为2003款,无差速锁,仅差速锁一项价差就在5万元以上。四是整车进口和主件进口、部分配件国内组装价格不同。五是有无质保期也是影响价格的原因之一。过去日本丰田公司向中国出口的沙漠王子质保期为2年或50000公里,自日本丰田公司停止向中国出口后,市场上的沙漠王子大部分为中东版,中东版日本丰田公司不承担质保责任,其风险由经销商承担,所以存在车价偏高的情况。如果是自行采购无质保期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自行负责,那么价格可能就低。
  采购中心对同一款型、同在四川市场、同一配置、同一进口渠道、同一质保期车辆的采购价与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价、阿坝州、省级机关等采购价相同甚至还低于其价格。如果在统一前提下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平均价,那么采购中心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4年州级机关通过政府采购的4500型中国版沙漠王子共8台,4700型5台;2005年州级机关通过政府采购的4500型中东版沙漠王子共14台。
  (二)关于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
  1、品牌差别。名牌和一般品牌之间的价格差别,特别是电脑,从进口原装的IBM、DELL、HP;国产的联想、方正、同方、实达等,到一般的组装机,在配置相同的情况下,其价格差别是较大的,品牌机之间小的差价有一、二百,大的五六百,品牌机同组装机差别就更大了,少则好几百,多则差别二、三千甚至更多。
  2、要求不同。政府采购在实施采购时需验证供应商的资质、授权以及税务、财务方面的情况,以保证供应商的可靠性和所供货物的真实性,而单位和个人采购无需验明资质、税务、财务情况,供应商可利用非正式发票或一货多票等手段逃税来降低价格。
  3、时间差别。市场价格随时间变化而变动这是很正常的,特别是电脑的价格变化更是如此。有些商家为了促销而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降价,时间过了就恢复原价。
  4、服务要求不同。通过政府采购的货物,均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单位所在地交货,并进行安装调试,再由采购单位验收,并且有长期的维修服务。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会将运输、服务人员工资等计入成本。而单位或个人采购货物往往是在供应商所在地提货,对服务并未作过多要求,因此价格不一。
  5、配置差别。配置是指同一品牌同一系列产品中,由于功能要求不同而选用不同的技术指标、规格的配件,或不选用某些配件的行为。配置高相对应价格往往会高一些。
  6、打包原因。在招标过程中,要把货物分门别类后进行分包招标,每个包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招标中不能拆包)。由于同一包中的货物有可能是很多单位的合在一起,招标后整包的中标价可能较低,但不排除包中个别单位的货物价格较高。
  我州每次政府采购活动都有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或谈判、询价小组,对价格有疑问,可当时提出,采购中心可重新招标。今年元月采购中心向州级机关和供应商发放了对采购中心工作状况的征求意见表,其中包括价格、质量、廉政等方面的问题,至今为止未收到对价格、质量、廉政等方面实质性的意见。
  (三)几点建议
  1、增强政府采购法制观念。一是以新闻传媒为载体,加强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制度的宣传。二是由政府采购监督、监管部门牵头,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就招标方式、限额标准、行政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增强舆论监督。四是以会议、座谈、培训和日常工作为依托,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规范、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轨道,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证、廉洁高效。五是建议由州人大牵头,监督、监管部门参与对州级机关和采购中心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环境。做到“四个公开”。一是公开招标程序。从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坚持简捷公开、手续齐备、程序合法、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二是公开招标信息。广泛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发布公告信息。三是公开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四是公开中标结果。从政府采购招标运行机制上,促使采购人规范相关程序,让“阳光工程”阳光更加充足。
  3、力争最大限度的节约资金。政府采购制度本身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一种非关税贸易堡垒,核心是规定政府采购必须强制性或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保护国内企业,支持国内企业发展。目前我州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都是由采购单位提供型号和技术参数,大部分指定品牌,特别是公务用车大部分是国外品牌,办公设备部分是国外产品,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出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的标准,除特殊行业外,尽量采购本国货物,这样既便于政府采购,统一标准,价差不大,也有利于财政资金的节约。
  政府采购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对目前中心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市场调查不够,对市场价格掌握不准等问题中心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全面提高采购中心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纪律,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自觉接受监督,尽职尽责,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中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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