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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的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源政发[2006]3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21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各乡镇实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强化县乡两级财政的预算约束力,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各项正常支出需要,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原则。乡镇财政收支仍按县政府源政发[2002]80号、源政发[2005]61号和源政办发[2005]93号文件规定执行。
  2、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3、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乡镇,县财政原则上不集中、不平调,乡镇预算内外自求平衡,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支出预算。
  4、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县对乡镇实行“预算统编、账户统设、票据统管、采购统办、集中支付”的管理方式,乡镇财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不变,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运行。
  1、预算统编。乡镇根据财力情况,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的顺序编制乡镇财政收支综合预算,按法定程序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乡镇组织实施。
  2、账户统设。各乡镇在金融机构统一开设工资专户和经费支出户,其中工资专户核算乡镇全额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和保险金,经费支出户核算乡镇其他经费。
  3、票据统管。继续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票据管理,乡镇收费、往来、缴拨资金要按要求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监)制的票据。
  4、采购统办。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乡镇采购支出,由乡镇按计划提出申请,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集中统一办理。
  5、集中支付。根据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财政支出逐步纳入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对于数额较大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经县政府审批后,列入预算。

  四、工作措施
  1、做好乡镇预算编制工作。乡镇预算编制是“乡财乡用县管”改革的首要环节。各乡镇要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和预算内外资金综合使用、自求平衡的原则,提出预算编制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和综合平衡后,按法定程序予以审批。其中超过2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有项目预算和立项、审批手续(不包括上级争取项目),未经审批的,县财政不予拨付资金。
  2、清理银行账户。按照《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乡镇原有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并按规定程序开设新账户。
  3、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要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意见》(源政发[2005]58号,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切实强化乡镇预算约束,严格支出顺序,严控开支标准,规范支出范围,完善审批程序。对数额较大的项目支出,要推行财务总监制度。
  4、积极探索乡镇财政管理的新路子。各乡镇要在“零户统管”的基础上,借鉴省内外经验,不断扩大集中核算范围。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为下一步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推进打下良好基础。

  五、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此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沂源县乡财乡用县管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监察、财政、审计、预算外资金管理、人行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改革的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具体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乡镇账户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改革情况,总结改革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乡财乡用县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自觉接受县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要严格工作纪律,各乡镇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和县乡收入混库。一经发现,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沂源县乡财乡用县管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沂源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沂源县乡财乡用县管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国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永胜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李明涛 副县长
  成 员:王兴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忠和 县财政局局长
  刘京德 县审计局局长
  吴慧君 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王 剑 人民银行沂源县支行
  刘维刚 南麻镇镇长
  张庆勇 土门镇镇长
  杜 强 鲁村镇镇长
  韩国栋 徐家庄乡党委副书记
  彭忠玉 大张庄镇镇长
  刘绵坤 燕崖乡乡长
  崔伟春 中庄镇镇长
  陈作磊 西里镇镇长
  董 洋 东里镇镇长
  唐光通 张家坡镇长
  刘 咏 石桥乡乡长
  许 峰 悦庄镇镇长
  武传博 三岔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郭忠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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