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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日政办字[2005]3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12-1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科学、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一年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现就做好2005年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统计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2005年是全国上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十五”计划、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发展的一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年报工作,对于全面回顾总结一年来全市以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科学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技术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填报,确保全市统计年报工作顺利进行。
当前已临近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统计年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要支持统计部门依法如实统计,保障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权,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帮助解决年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年报数据汇总完毕,要及时组织召开经济形势专题分析会议,认真研究核实统计数据质量,总结“十五”期间全市经济运行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当前全市以及县域、镇域经济发展状况,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有对策和建议的统计分析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统计年报工作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对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提高数据质量放在统计年报工作的首位,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正确地反映工作成果,防止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现象的发生,确保年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讲实话、报实数,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大胆抵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各类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都必须依法参加各级统计部门召集的年报会议,领取统计报表,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统计资料。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保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三是要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严把年报数据收集关、审核关、过录关、汇总关、数据处理关、评估分析关,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活动的客观实际相一致。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数据质量“下管一级”的有关规定,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加强对基层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各区县要加强调度检查,重点检查各骨干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和投资情况,核实乡镇建设项目和工商企业投资、生产经营数据,防止漏登、漏报现象的发生。四是要建立统计年报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对在年报工作中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影响大局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报期间和年报结束后,各级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三、严格执行年报制度,认真上报统计资料
国家、省统计部门已经制定和下发了新的统计制度,今年的年报制度根据第一次经济普查和GDP核算制度改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统计的内容、指标、口径、组织实施方式和计算方法等都有了新的变化。对这些统计制度和改革的具体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抓好贯彻执行。要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基本情况,所辖单位数量、属性和经营状况,以及所从事的各类经济活动等进行认真核查,按照统计年报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做到不重不漏,统计年报和经济普查数据要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市属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外地驻日照单位要按照“在地统计”的要求按时参加当地的统计年报工作会议,领取和填报统计报表,及时报送统计年报资料。统计年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与市统计局联系 (联系电话:8781342)。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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