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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日政办发[2005]5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9-0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东港区、莒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东港区、莒县被省抽中为抽样调查的样本单位。为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残疾人状况调查是国情调查和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利于制定国家发展战略和残疾人事业长远规划,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日照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东港区、莒县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残联、统计、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地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36号要求,本次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东港区、莒县要尽快将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日照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八日
日照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雨(副市长)
副组长:马 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家平(市残联理事长)
刘汉营(市统计局副局长)
金光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瑞珠(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郭长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郝凤艳(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杨春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盛聚堂(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彬(市财政局副局长)
史兴用(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兰香(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市计生协会常务
副会长)
张传忠(团市委副书记)
丁文萱(市妇联副主席)
胡顺平(市老龄办主任)
邢茂桓(市残联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邢茂桓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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