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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2006-2010年“两基”巩固提高规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阜政办[2006]18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0-20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阜康市2006-2010年“两基”巩固提高规划》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阜康市2006-2010年“两基”巩固提高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两基”验收后巩固提高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两基”验收后巩固提高工作的安排意见》以及州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强县市”的要求,阜康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多样化,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和整体水平,为“科教兴市”战略夯实基础和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普九方面
  1、普及程度
  适龄儿童入学率:城区100%,农区98%、牧区97%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城区100%,农牧区90%以上;三类残疾(盲、聋哑、弱)儿童少年入学率:城区85%、农牧区60%以上;小学六年保留率95%以上;初中辍学率:城区1%、农区2%、牧区3%以下。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城区99%、农牧区95%以上;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城区90%、农牧区80%以上;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城区1%、农牧区2%以下。
  2、师资水平
  小学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达标率100%,初中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达标率100%;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小学新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初中新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100%,初中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100%.
  3、办学条件
  校舍砖混化,生均占有校舍面积2.74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1.54平方米,学校围墙实现铁栅栏墙或砖围墙;生均图书占有量达到国家1类标准,即初中生均41册,小学生均31册;教学仪器的品种和数量在达标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常规电教仪器实现三机一幕进课堂;学校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体、音、美、卫、劳器材设施在品种和数量方面力争达到自治区规定的一、二类标准。
  (二)高扫方面
  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9.95%;基本单位扫盲工作达标率100%;乡级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面100%;村农牧民文化技术分校办学面100%;乡村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面平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增加教育投入
  1、我市的“两基”工作自1995年和1997年通过了区、州两级人民政府的评估验收及复验后,通过“十五”期间的巩固提高,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距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市“两基”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城区、农区、牧区三者之间有一定差异,学校的教学设施、特别是音、美器材还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有些指标停滞不前,个别指标常有反弹。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下大力气整改,不能存有丝毫的懈怠思想,要把“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当作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
  2、市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党的十六大关于“科教兴国”战略的阐述,进一步加深对“两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求真务实,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不断推进“两基”工作向高水平发展。
  3、我市的“两基”工作在“十五”期间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巩固提高的任务更艰巨,更繁重,因此市、乡两级的“两基”领导机构不但不能削弱,而且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健全“两基”工作领导机构,继续落实好“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各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参与,做到有职有权有责,确保“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顺利推进。
  4、市、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经常听取“两基”领导小组关于巩固提高工作情况的汇报,密切注视巩固提高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
  5、层层落实“两基”责任制。市委、政府要把“两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落实好村干部在“两基”工作中的责任;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两基”的具体责任落实到各中心校和学校,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杜绝复盲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执行政府部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的同时,应及时将巩固提高工作中的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6、“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因此还必须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除了教育行政部门之外,财政、工商、人事、税务、物价、司法、民政、审计、共、青、妇等党群工作部门也都有各自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政府行为具体化。
  7、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努力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优先安排教育事业费,确保教育的发展,努力实现“三个增长”。按国家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认真落实农村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足额安排配套资金,足额安排人民助学金,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用于教育。落实成职教和教师继续教育以及教研专项经费,投入专项资金对学校校舍进行大规模新建和改建,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配置,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
  8、多渠道筹措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社会捐资集资、学校勤工俭学收入是财政拨款以外筹措教育经费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力度,鼓励动员全社会和有志之士向教育进行募捐,认真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校劳动实践基地的经济效益,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和年度审计工作,杜绝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搞好两支队伍建设,以“两基”促“两全”
  1、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要求教师依法履行义务,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继续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学科配置结构,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2、继续搞好校长岗位培训工作,对已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的校长,继续进行国家规定的提高培训。继续坚持对校长进行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年度考评制度,大力提高校长队伍的素质。
  3、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运用法律、行政、帮困、减免、降低待进生学习标准等多种方法控制辍学,尤其要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区别不同情况减免杂费、课本费,健全助学金制度,发动社会向贫困家庭的学生献爱心,帮助贫困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有计划、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布局,因地制宜地实行集中办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的整体效益。对个别偏远地区教学设施差,师资力量弱,教学质量低而又需要继续保留的薄弱学校,要在经费、师资等方面给予倾斜,在薄弱学校建设方面要有明显成效。
  5、继续抓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纠风工作。严格控制择校生,坚决制止乱收费,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教辅用书的违规征订、发放等问题,下大力气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向前发展。
  6、重视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让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使他们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7、普通中小学要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初中要适当开设实用技术和职业技术课程。从实际出发,继续搞好“初三分流”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学有所得。
  8、大力巩固扫盲成果,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产生新的文盲。在举办脱盲人员巩固提高班和扫盲班的同时,大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四、依法治教,突出执法,建立年检制度
  1、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必须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就必须认真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把依法治教作为政府实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总纲,作为政府行为的核心内容。
  2、进一步广泛、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教育法规,使全社会都清楚“两基”工作中政府的法律义务、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律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义务、学校教师的法律义务、社会其它各方面的法律义务,从而增加各自在“两基”工作中用法律来规范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使全市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3、依法治教的关键在于落实执法。市乡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都要抓执法工作,把普及程度的提高,增加教育投入等教育的各个方面都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定的标准衡量工作,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尤其是对那些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对那些利用宗教来妨碍义务教育工作的活动,必须依法及时处理,绝不能听之任之。
  4、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督导评估和监控制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的执法监督制度。针对“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导,对于连续两年不能保持“两基”各项指标的乡镇,由市人民政府视其情况给予警告和限期整改处理。
  5、根据州政府和州教育局的要求,建立“两基”巩固提高的年检制度,要制定出年检的具体内容、方法、年检结果的处理办法,做到对“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监控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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